有出处的分类台账
v2 共 129 行,每行有公开 source_url:评分项 40、废标 29、招标文件结构 21、技术标章节 11、评分办法/行业对照 28。新行主要来自 2024—2026 政采网公开文和近年部委规章。
评分项分类40 行打开台账 →废标原因分类29 行打开台账 →招标文件结构21 行打开台账 →技术标章节11 行打开台账 →评分办法类型17 行打开台账 →货物与服务12 行打开台账 →行业对照11 行打开台账 →
台账样例
| 名称 | 类型 | 分部 | 说明 | 摘录 | 出处 |
|---|---|---|---|---|---|
| 报价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 政策分 | 法规通则 | 其他 | 政采网公开文章对综合评分常见分部的归纳,不是法定四部曲,也不是出现率统计。这是常见分部归纳,不是每份招标都必须这四块。 | 综合评分通常包含报价分、技术分、商务分、政策分等。其中,技术分的设定常引发争议,也容易产生质疑与投诉。 | 出处中国政府采购网理论实务,2026-03-24 |
| 不得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经营年限作为评审因素 | 法规通则 | 资格 | 2026年4月政采网文转述中小企业促进法和87号令、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禁止项。原文是对多部法规的归纳,引用时请同时打开87号令第十七条和中小企业管理办法。 | 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财务指标以及经营年限等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因素 | 出处中国政府采购网理论实务,2026-04-28 |
| 未专门预留的中小企业项目:价格评审优惠是评审因素,不是资格条件 | 法规通则 | 价格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是否中小企业是资格审查。专门预留项目里,是否中小企业决定能不能过资格,不要写成加分项。 | 未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 出处中国政府采购网理论实务,2026-04-28 |
| 法律法规没有对“格式性要求”给出废标定义 | 法规通则 | 符合性 | 2025年5月文:格式性要求常被拔高为实质性条款,各地对签字盖章判例不一致。对照依据仍是38号文:非实质性格式问题不得限制投标。 | 究竟何为“格式性要求”?记者翻阅了各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并未找到明确的定义。 | 出处中国政府采购网理论实务,2025-05-09 |
| 电子标里扫描清晰度、PDF分层、电子签章位置成为新的格式争议点 | 法规通则 | 符合性 | 2025年5月文对现象的归纳,不是法定废标情形清单。这是实务争议描述,不是新增法定废标项。 | 扫描件清晰度不足、PDF文件未按指定结构分层、电子签章位置不规范等问题,也成为新的废标雷区。 | 出处中国政府采购网理论实务,2025-05-09 |
| 实质性条款应以醒目方式标明 | 法规通则 | 其他 | 2025年5月文转述的明示原则;87号令也要求醒目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号形式以当次文件为准,关键是要醒目。 | 明示原则要求须使用“★”等醒目符号标注实质性条款。 | 出处中国政府采购网理论实务,2025-05-09 |
| 合作创新响应文件还应包括研发完成时间、分项报价、验收标准、知识产权 | 信息化 | 其他 | 第二十条列举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不是全国技术标模板。 | 研发完成时间;供应商报价;创新产品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知识产权权利归属、使用方式等 | 出处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
| 研发方案 | 信息化 | 技术 | 合作创新采购响应文件应包含的核心章,对应研发竞争性谈判。章节名来自该办法响应文件内容,目录仍以当次谈判文件为准。 | 响应文件的主要内容:供应商的研发方案 | 出处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
| 创新产品的售后服务方案 | 信息化 | 服务 | 合作创新采购响应文件列举的售后章节。 | 创新产品的售后服务方案 | 出处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
| “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扣完为止”不符合分值与量化指标一一对应 | 法规通则 | 技术 | 2026年3月文认为量化分值数量少于指标数量时,超过扣分上限后无法区分质量差异。这是对实施条例释义的解读,不是另立评标办法。 | 做法二虽然设定了“扣完为止”以防止负分出现,但未能实现一一对应。 | 出处中国政府采购网理论实务,2026-03-24 |
| 框架协议货物质量因素:技术水平、产品配置、售后服务 | 货物 | 技术 | 110号令对封闭式框架协议货物质量因素的列举,不是公开招标评分项出现率。只适用于框架协议质量优先法,不覆盖工程招标。 | 货物项目质量因素包括采购标的的技术水平、产品配置、售后服务等 | 出处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五条 |
| 框架协议服务质量因素:内容、水平、履约能力、服务经验 | 服务 | 服务 | 110号令对服务项目质量因素的列举。可量化的划等次作评分项。服务经验在框架协议里可作为质量因素;公开招标里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 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 | 出处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五条 |
须核对原文。须人工审核,不保证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