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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废标、无效投标和否决条款怎么分类

废标终止整场采购;投标无效或否决针对单个投标人。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用语不同,必须分行。本页只给法定分类,不做「废标检查」。

名称类型分部说明摘录出处
废标:实质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法规通则符合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废标是整场采购活动终止,不是单份投标被否决。废标终止整场;投标无效/否决只针对单个投标人。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废标: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法规通则符合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出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废标:报价均超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法规通则价格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出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废标: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法规通则其他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出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投标无效: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法规通则符合性87号令第六十三条第一项。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出处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三条
投标无效:未按要求签署盖章法规通则符合性87号令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出处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三条
投标无效:不具备规定的资格要求法规通则资格87号令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出处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三条
投标无效:报价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法规通则价格87号令第六十三条第四项。(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出处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三条
投标无效:附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法规通则符合性87号令第六十三条第五项。(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出处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三条
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法规通则符合性同一人编制、混装、保证金同一账户等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出处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
否决所有投标后应重新招标工程符合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针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与政府采购法「废标」用语不同,分行。工程招标投标法用「否决所有投标」;政府采购法用「废标」。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出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七类情形工程符合性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未签章、无共同投标协议、资格不符、两份报价、低于成本或超限价、未响应实质性要求、串通弄虚作假行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出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依据法规通则其他不能在开标后另立评分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出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不可比说明

货物/服务/工程/信息化、资格与评审因素、废标与投标无效分行,不合成全国最常见或出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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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这能代替废标检查吗?

不能。废标检查主 URL 是 /tools。本页只整理法定情形分类,方便引用和对照。

本实验室不是评标委员会,也不是统计局。请核对原文。须人工审核,不保证中标。 要用自己的招标文件拆点,请到 评分点提取。数据使用协议见 /data-usage,那一页不是数据集。